2024年莫航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办法
时间:2024-09-01 点击数:
时间:2024-09-01 点击数:
莫斯科航空科技学院
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办法
一、总体要求
为体现党和政府对家庭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其完成学业,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如下奖助学金评定办法:
二、时间安排
9月1日—10月14日,为宣传、申请、评审、公示和数据录入阶段。向学生宣传国家奖助学金评选政策,接受学生提交申请,开展公开透明的评选;完成学生学籍信息的核对工作,未经省级招生部门统一录取、未进行学籍注册的学生不能享受国家资助;将所有全日制在校生相关信息录入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业务系统(以下简称:省系统),再按程序进行困难学生信息维护和资助信息填报。
10月15日—10月18日,为材料审批阶段,按照规定时间报送《国家奖学金审批表》《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国家助学金审批表》到学生工作处进行集中审核,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表格直接从资助系统中导出打印。同时在省系统中将获奖学金和助学金的学生录入到相应奖项,在14日24点之前完成省系统数据录入工作。
三、评审要求
(一)评审条件
我校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国家助学金不限年级,所有在校贫困生均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仅限于大二及以上年级学生申请。其中:国家奖学金不要求家庭经济困难,而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基本条件之一是家庭经济困难,因此必须进行贫困生认定,具体评审条件参见我校国家奖助学金各奖项评审办法。
(二)评审相关要求及填表规范
1.学习情况,学习成绩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全院必须采用同一标准(从“年级、专业、班级”三个标准中任选一种排名填写,我院统一按照“班级”标准),且不得出现并列情况;总人数和必修课门数应据实填写,不得出现同一排序标准下前后总人数不一致、必修课门次不符合实际等情况。学生综合成绩要依据《安阳工学院学生德智体综合测评实施办法》和《安阳工学院学生德智体综合测评积分细则》。
2.“学生获奖情况”需据实填写,注明获奖时间、所获奖项全称及颁奖单位,不得伪造虚构。表述模糊、信息不全者视为无效。
3.国家奖助学金申请表格“推荐人”必须是申请学生的辅导员,其他人无权推荐。推荐人和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须亲笔签名,不得由其他人代写推荐意见或签名。
4.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中“院(系)意见”栏必须加盖学院行政公章,不得以党总支或其他部门印章代替,不按要求加章的视为无效申请。
5.国家奖助学金申请表中凡需签名之处,必须由相关人员亲手签写,不得以私章代替。申请表上报一律使用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或扫描件。
6.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需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工整填写,内容须填写完整、盖章齐全,不得缺项、漏项,不得擅自更改表格格式,不得随意涂改。“申请理由”应全面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前后表述一致,申请理由不得雷同,不得出现错别字,“申请理由”应全面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其中:国家奖学金申请理由字数控制在200字以上300字以内,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理由字数控制在300字以上500字以内。达不到以上最低字数要求的视为无效申请。国家助学金的申请表直接从系统中导出即可。报送材料的同时报送学院审批汇总表一份,需要加盖行政公章并由学院院长和书记同时签字。
7.审核奖助学金数据的基本要求:成绩等级(奖学金:特优以上,励志:优秀以上);奖助学金总人数要和分配人数一致;奖助学金总金额要与分配额度一致;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均应按照综合考评进行排名,但国家奖学金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均要求排名位于前10%;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在前10%至前30%之间者,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详见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厅函〔2019〕105号”通知);国家励志奖学金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均要求排名25%以内,排名统一标准按照“班级”填写。国家助学金的评选要重点突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救助作用,不得将学习成绩作为主要的评选因素。对于综合考评成绩和学习成绩任意一项不在评选范围内或申请材料填报不符合要求的,将直接取消申请学生的获奖资格,相应资金用于资助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求国家助学金分三档:一档4700元,二档3700元,三档2700元。对于“脱贫享受政策户”学生和“风险未消除的监测对象”家庭学生继续享受原建档立卡学生资助政策,确保脱贫享受政策户”学生和“风险未消除的监测对象”家庭学生享受一等助学金的资助。鼓励脱贫享受政策户”学生和“风险未消除的监测对象”家庭学生学生发奋学习,争取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业奖学金。
(一)贫困认定
贫困生的申请工作是国家助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一个前提工作条件。贫困学生的人数的确定是按照我院在校人数的30%来确定的。根据学生家庭收入状况可划分为:一般困难、比较困难、特殊困难三个等级:
1、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在扣除基本生活费用后,不足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国家规定应该由学生缴纳的费用的,或在校期间因经济困难为完成学业参加助学贷款的,可认定为一般困难。
2、能勉强支付个人生活基本费用,但无力支付学习费用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认定为比较困难。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作为认定比较困难的参考条件:
(1)来自老、少、边、穷地区的农村学生;
(2)来自省级贫困县的贫困学生;
(3)家庭供养人口较多且缺少经济来源的;
(4)直系亲属长期患病治疗的,且受到民政部门救助的;
(5)单亲家庭且缺少经济来源的;
(6)学生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安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7)家庭持有《社会扶助证》《最低生活保障证》,父母患有严重疾病或残疾(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完全无力支付学习费用,且支付本人生活费用都非常困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认定为特殊困难。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作为认定特殊困难的参考条件:
(1)烈士子女;
(2)父母双方均为残疾或学生本人残障;
(3)无经济来源的孤儿或“事实孤儿”;
(4)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5)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6)来自老、少、边、穷地区的少数民族贫困学生;
(7)属于国家级贫困县且多个子女同时就读的贫困家庭子女;
(8)受重大自然灾害且灾情被中央媒体或省级媒体报道的贫困家庭子女;
(9)其他存在特殊经济困难的。
(二)国家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我院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申请助学金学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2)被认定为贫困生。
2、国家助学金的评选要重点突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救助作用,不得将学习成绩作为主要的评选因素。按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求国家助学金分三档。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公示制。在报送评审名单及有关推荐材料之前,将贫困生认定办法、评审名单向全院师生公示。接受监督举报,以防止不正之风,杜绝弄虚作假行为,同时主动接受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
认定为贫困生后,方有资格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认定小组按照学习成绩与综合测评的总分,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排序,根据名额比例,产生名单。
注意:国家励志奖学金审批通过后需在线打印申请审批表,而申请审批表的审核也是每年全省国家奖助学金工作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申请审批表在省资助中心和教育部审核不通过的将直接取消获奖资格,因此学生需务必按照学校要求进行填写。
(1)奖助对象:全日制普通本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相关事项: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四)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专科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
学院认定小组按照学习成绩与综合测评的总分,对申请学生进行排序,根据名额比例,产生名单。
1、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在校生,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上一学年无违法违纪行为;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6)上学年学习成绩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班级前10%,且在校期间无不及格科目;
(7)在校期间曾获得过安工奖学金或省级及以上荣誉。
莫斯科航空科技学院
202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