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工学院关于2012年国家奖助学金工作安排通知

作者: 时间:2012-09-17 点击数:

各学院: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高校2012年国家奖助学金及社会捐助资金发放工作安排意见》(教资助【2012】806号)文件精神,现安排我校2012年国家奖助学金工作如下: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各学院应按照《关于2012年我校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做好本单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由于认定工作是我校开展国家奖助学金和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前提,各学院可以在学校审批前先行在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录入学生数据( 9月28日 之前录入完毕),待公示结束后进行删减。

二、时间安排

2012年我校各二级学院涉及到的国家奖助学金工作安排共分三个阶段:

1、申请阶段(即日— 10月 12日 ),各学院在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将获奖学金和助学金的学生录入到相应奖项,这里强调一下12日这个时间节点,各学院请务必在12日24点之前完成;

2、公示阶段( 10月 12日 — 10月 16日 ),按照规定公示期应不少于5天,全省国家奖助学金数据录入上报工作结束;

3、材料审批阶段( 10月 17日 — 10月 18日 ),各学院应按照时间要求报送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到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审批。特别注明:所有审批表必须用资助中心要求的版本不得随意更改表格字体。

三、评审中的几个问题

1、评审条件:我校所有取得学籍并注册的在校本、专科学生,包括“联合办学”、“五年制”、“3+ 2” 、软件学院各专业、“专升本”和其他各专业,其中“五年制”学生因为第4、5年才取得大专学籍,所以目前“五年制”只有08和09级的学生有资格参加评审。国家助学金包括大一新生,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仅限于大二(含大二)以上年级学生,其中:国家奖学金不要求家庭贫困,而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基本条件之一是家庭贫困,具体评审条件参见我校国家奖助学金各奖项评审办法。

2、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双面打印)每人两份,空白处要求手写,不再要求打印和单独的申请书,其中表中“申请理由”国家奖学金字数控制在150字以上300字以内;励志奖学金字数控制在300字以上500字以内,推荐意见由申请学生的辅导员或班主任填写,字数控制在80字以上120字以内;国家助学金不需填表。今年文件明确要求申请表中凡需签名之处必须由相关人员亲手签写,上报材料一律使用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同时报送各学院审批汇总表一份,需要加盖行政公章并由学院院长和书记同时签字。

3、审核奖助学金数据的基本要求:成绩等级(奖学金:特优以上,励志:优秀以上);奖助学金总人数要和分配人数一致;奖助学金总金额要与分配额度一致;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均应按照综合考评进行排名,但国家奖学金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都要求排名10%以内,国家励志奖学金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都要求排名25%以内,排名统一标准按照“班级”填写。

4、由于省教育厅和财政厅还没有正式下达各高校具体名额比例,现阶段各学院可以大致按照国家助学金18%和国家励志奖学金3%的比例进行初选和摸底。

学生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2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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