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工学院
关于评选2015年安工奖学金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安阳工学院“安工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的规定,现就学校2015年安工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定时间
2015年9月14日——10月13日。
9月14日—24日,宣传、申请阶段;
9月25日—10月8日,学院评审与公示阶段;
10月9日—13日,学校审核与公示阶段。
二、评定范围与奖励标准
安工奖学金的评定范围包括2012、2013、2014级本、专科在校生。奖学金分为一、二等。一等奖学金,每人4000元,按照学生人数的2%评定;二等奖学金,每人2000元,按照学生人数的4%评定。
三、评定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2.参评上一学年无不及格课程;
3.参评上一学年未有因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过处分;
4.参评上一学年未出现因旷课被学院通报情况;
5.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达到良好以上方可参加奖学金评选(专科生和2012级学生除外)。
(二)等级条件
一、二等奖学金的评选根据学习成绩平均分,依次由高到低排序,一等、二等奖学金学生学习成绩平均分必须在75分以上。
四、评定程序
安工奖学金评定工作应在上一学年学生必修课成绩的基础上进行。
(一)学生申报。符合评定条件的学生应及时登陆安阳工学院学生综合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请,然后填写《安工奖学金申请表》,并将填好的申请表在每年9月14日到24日之间递交给辅导员。
(二)辅导员推荐。由辅导员召集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和学生代表组成推荐小组,根据奖学金评定条件,对本班学生的奖学金申报情况进行推荐,然后报本学院审核。
(三)学院审核公示。各学院成立安工奖学金评审小组,由学院领导、辅导员、教师代表及学生代表组成。根据奖学金评定条件,对各班级推荐的奖学金申报者进行评审,审核后的名单在学院公告栏、网页上公示5天。
(四)学校审定。学生工作处对各学院报送的名单进行审核、汇总,然后上报学校审定,确定最终名单。
(五)获奖证书和奖金发放。
安工奖学金获得者由学校颁发“安工奖学金证书”,奖学金采取银行代发方式,通过学生学费卡发放。
(六)材料归档。各学院将获奖学生的《安工奖学金申请表》毕业时归入学生个人档案。
(七)学生工作处负责对安工奖学金的评定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如发现工作人员弄虚作假或失职而导致不良后果的,视情节轻重追究其责任。如发现学生弄虚作假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奖学金,学校将追回奖学金,同时给予当事者纪律处分。
五、相关要求
(一)安工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不能同时获得;
(二)各学院在评选安工奖学金时,成绩依据上一学年两学期的必修课成绩(公共任选课除外);
(二)相同专业评选时,核算成绩的课程门数必须一致;
(三)因为今年是我校安工奖学金第一年评选,评选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各种问题,请各学院及时向学生处反馈,同时在评审结束后上交《安工奖学金评审总结报告》,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评审基本情况、好的经验、存在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
学生工作处
2015年9月14日
安工奖学金申请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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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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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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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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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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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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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奖项级别 |
□一等奖学金; □二等奖学金 |
上 学 年 学 习 情 况 |
成绩列表: |
学习平均成绩: 分,班级排名: , 班级人数: 人,国家体质测评成绩 。 |
申 请 理 由 |
(表格不够可另附页) |
学院推荐意见 |
经评审,并在学院内公示 天,无异议,现报请同意该同学获得 。 (公章) 年 月 日 |
学校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